4.1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1. 委托单位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前7天向审计项目组提供;
2.审计项目组在5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3.委托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报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开展招投标工作。
4.2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1)委托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咨询公司项目组提供;
2)咨询公司项目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4.3工程造价**的工作流程
接受委托书——委托事项审查——依据审查——签订**协议书——确定人——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发送书(或者报告)——归档保管。
一、接受委托书 按照程序通则的*十二条规定:**机构接受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明,并提供委托事项所需的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审查
1、接受委托的条件 委托事项的用途及要求合法,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2、拒绝接受委托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机构不得受理:
A、委托事项**出本机构**业务范围的;
B、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C、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D、要求不符合**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
E、要求**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能力的;
F、不符合接受委托进行重新条件的;
G、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材料。
3、接受委托进行重新的条件:
A、原**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执业的;
B、原**机构**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的;
C、原**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D、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E、法律规定或者法院认为需要重新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委托的**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原委托的**机构。
(二)、依据审查 虽然程序规则的*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是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以鉴别真伪,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签订**协议书 根据程序规则*十七条的规定,**机构决定受理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在**协议书应当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的要求;
4、委托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过程中双方的、义务;
7、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四)、确定具体的**人 根据程序规则*十八条的规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当本机构中具有该事项执业的**人进行。委托人有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进行。
(五)、进行** 经过以上程序之后,进入了**的中心程序。在此只要严格按照**的基本准则,依据合法有效的依据,这样就可以做出初步的结果,进入到下一程序。
(六)、审核初步结果 根据程序规则*四条的规定,**实行人负责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每一个被选中的造价咨询机构作为被委托人,必须对结果负责,因此初步结果出来后,需要进行仔细的复核(这种复核不仅是数据、依据的复核,还包括程序的复核),以保证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性。根据程序规则*三十二条的规定,委托的事项完成后,**机构可以专人对该项的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有违反本通则规定情形的,**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七)、发送书(或者报告) 根据程序规则*三十六条的规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文书。这里要注意,文书送达委托人后,需要委托人出具签收,以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八)、归档保管 根据程序规则*三十八条的规定,**机构完成委托的事项后,应当按照规定将**文书以及在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以备查验。

4.1、工程造价**的概念和特征
(一)工程造价**的概念
工程造价**是指人受**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利用其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作为一种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的特征
(1)工程造价**的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2)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所以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3)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的依据处于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4)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难度大。
(5)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的,不与支持。

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咨询单位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主要是协助委托方及设计人实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并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终实现达到优化投资的目的。
设计优化的理论根据是每一个人(设计人员)或每一个设计部门的工作是必然有缺陷的,但这些缺陷很难被原设计人员认识到。而另外的设计人员来审视这些设计成果时,必然可以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改进,达到功能不变,成本降低的效果。
1. 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① 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② 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③ 初步设计图纸
④ 当地主管现行概算定额
⑤ 拟建项目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审查方法:可采用对比审查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1)对比审查法:对析法主要是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市场信息对比;引进设备、技术投资与报价要求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等。
(2)查询核实法:是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主要设备和市场价向设备供应部门或招标代理公司查询核实;重要生产装置、设施向同类企业查询了解;引进设备价格及有关税费向进口公司调查落实;复杂的建安工程向同类工程的建设、承包、施工单位征求意见;深度不够或是不清楚的问题直接向原概算编制人员、设计者询问清楚。
(3)联合会审法:联合会审前,可先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部、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审查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进行联合会审。在会审会上,由设计单位介绍概算编制情况及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汇报初审和预审意见。然后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结合对各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所产生的投资增减,逐一核实原概算出现的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认真听取设计单位意见后,实事求是地处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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