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工程造价**的概念和特征
(一)工程造价**的概念
工程造价**是指人受**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利用其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作为一种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的特征
(1)工程造价**的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2)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所以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3)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的依据处于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4)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难度大。
(5)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的,不与支持。
4.2、工程造价**的委托和受理
(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
(1)委托主体:各级**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3)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要求(包括时限)、简要案情、材料。
(4) 造价鉴材料及依据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等级证书;
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
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5)**机关委托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与原件核实无异;其它委托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送鉴材料不具备条件或与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
(6)受理主体及受理方式
1)受理主体: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
2)受理方式:只接受委托人的送鉴材料,不接受当事人单提供的材料。不能即时受理的,应在7天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委托方和受理方应签订《**委托受理协议》。
工程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划应根据工程咨询合同约定,进度要求,委托方要求及时编制竣工计算审查计划。
(2)对审核竣工结算的资料要求:
⑴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经审查通过的图纸)工程的技术规范、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拦价控制价及文件。并整理成册。
⑵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拦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函等文件及根据中心答疑的中标图纸书
⑶施工合同:含建设过程中签订的施工和发包合同、分包合同、咨询合同、供货合同及附件等
⑷图纸会审纪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纪要经参会方的人员盖单位公章
⑸开工报告:按合同约定开工、提交的开工报告具有相关各方的签字并盖章、
⑹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经由参加验收单位的签字并盖章,并做出明确的验收意见
⑺竣工图纸:提交的竣工图纸(包括原施工图,地基报告等)经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签章
⑻设计变更: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码,经有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及设计院签章,并有建设单位建立单位确认的签章。
⑼现场: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并编号。中必须有内容、计算、简图;并有建立建设方相关签字和盖单位公章,项目现场、,经有设计方确认签章
⑽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总确认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
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⑿工程竣工结算书:由具有编制的人员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并盖单位公章,从业人员章及审核人员执业章并签字。并提供电子版结算资料。内容必须齐全。
⒀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正版算量软件的算量电子版文件或手工计算底稿。
⒁材料、设备单价:应含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单位、购买合同等有效凭证;应有建立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公章并签署了意见认可、
(3)竣工结算审核过程:咨询单位在委托人提交整套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在咨询合同或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收集检查结算资料的整套性,工程结算评定报告资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纪要;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书;竣工图纸;设计交底,现场,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式,材料设备单位审批表;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
②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结算审核报告:按审核竣工工程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一下内容:竣工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工条件要求是否验收合格,审核工程项目工程量是否正确,套用单价是否符合全国约定材料设备单价是否按审批单价或投标单价。重新组综合单价的项目是否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组价的定额套用、取费、材料单价、利润、管理费税金的计取是否正确、合同变更的价格的计取是否真实,准确;后汇总确定工程实际造价。
③初步审查过后的竣工结算先由评审组审议初稿及明细分析表,征求委托方意见后才出具正是结算审核征求意见稿。
④与参与项目各方的交流;针对审核过程中的分歧交接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审核单位三方签字确认行程竣工结算定案表并签字盖章
⑤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咨询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2.1项目负责人职责
负责组织项目组的工作,对委托单位及我公司负责,代表我公司向委托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协调各方关系,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1)负责造价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造价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造价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界面,协调各子项、各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校核相关成果文件,并按规定报审,向委托单位送交经公司负责人批准的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5)协调本司与各项目参与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为本司高质量地完成造价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2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2.3项目组长的职责
本项目设跟踪服务小组。小组负责人主要由熟悉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管理人员组成,对项目负责人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1)负责造价咨询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组成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下,组织本组各成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动态掌握造价咨询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的审核说明和目录,检查审核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的成果文件。
2.4组成员的职责
执行具体工程业务的人员,负责完成负责人分配的工作,对项目负责人和小组负责人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1)依据造价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造价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审核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2.5核查组职责
核查组负责对成果文件进行规划性、常见的问题的核查,对成果文件文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
2.6聘请行业
我公司长期与行业内的学者保持联系,必要时,我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顾问组,聘请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参与咨询工作,以利于对服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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