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文书是工程造价**实施的终结果,是委托人要求提供的重要诉论证据,因此**文书必须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内容详实。
(一)内 容
案情概况
主要介绍建筑工程概况、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情况,造价纠纷的原因,委托方及委托的要求等。
依据
详细地列出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执行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现场勘验记录、案情调查会议纪要等等。
说明
即依据的说明,如采用的定额、取费类别、材料价格、施工形象进度等等;对有争议部分的实质性问题,根据送鉴材料、现场勘验记录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地评价当事人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结论
根据要求,明确列出属于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结论,并列出适合各造价、单方造价、主要材料消耗量的造价汇总表。
工程造价书(附件一)
这是工程造价主要的附件,应按分别提供,如跨年度工程执行不同版本定额,还应提供分年度的工程造价书。
其它必要的附件,如现场勘验的照片、勘验记录等等。
(二)文书的出具
正式文书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封面和报告的落款处加盖工程造价**机构的印鉴;在工程造价书上加盖人、*二人和复核人的印鉴。
正式文书一般一式四份,分别由委托人、当事人双方、人各执一份。
五、工程造价**人的出庭
工程造价**人执业时,应履行“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诉讼活动的需要,也是**人支持自己出具的结论的需要。
对工程造价**人出庭的一般要求:
(一)人应当按时出庭
(二)应携带**机构和**人的明,开庭时,应当出示。
(三)应携带已出具的有关**报告及资料。
(四)由人负责应答审判人员的提问,其口头表达应依法准确、客观公正、重点**、观点明确。

4.3、工程造价**的实施
工程造价**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科学,即用知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客观,即按照工程的真实面貌作出分析判断;公正,即要客观地听取两方的意见,并且好同时听取,公开地进行活动;合法,即从委托到受理,从形式到内容,从技术手段到依据标准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一)初始
**机构应在3日内指派具体承办的**人进行初始。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同一**事项由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时,人对情况负主要责任,其他人负次要责任。
方案的确定
**人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要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方案。因为建设工程情况错综复杂,方案直接影响着结论,所以方案必须经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案情调查
(1)案情调查的重要作用:
一是避免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先入为主,能够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
二是克服送鉴材料的局限性,对一些不完整、表达不清楚、有矛盾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澄清;
三是确定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并通知委托人方能进行。
(2)案情调查采用的形式
一种是调查听证会,请当事人分别陈述案情及争议的焦点,目的是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在听证会上应严格保持中立,绝不妄加评论。
另一种是现场勘验调查会,对当事人争议的地方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实查、实验。
案情调查视工程情况,可以举行一次或多次。每次案情调查会应由**人主持,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参与者签字后方能作为的依据。
工程造价**的依据
(1)**委托书或**委托受理协议书;
(2)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3)诉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附属于合同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合同约定的有关定额、标准、规范;
(5)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
(6)工程造价所依附的工程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7)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依据的有关文件,其它资料等。
(二)工程造价**结论的复核
为确保工作质量,工程造价**结论应由本机构中具有具有注册的**人复核,复核人对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程造价**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论证
工程造价**中如对复杂、疑难问题或结论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可以聘请本行业中的举行论证会,根据论证意见,后仍由工程造价**机构作出结论,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四)补充、重新、终局
补充
发现新的相关材料,或原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补充由原**人进行。补充文书是原**文书的组成部分。
重新和终局
需要重新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人进行。
重新的范围如下:
(1)原机构、人不具备**或**出核定业务范围的;
(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
(3)人故意作虚假的;
(4)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5)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6)使用的仪器和方法不当,可能导致结论不正确的;
(7)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论不正确的。
重新多可以进行两次,对次重新有异议的,经**机关决定,应当委托**会。由于全国尚未作统一的规定,目前**会的结论,一般为省内的终局。

审查方法:可采用对比审查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1)对比审查法:对析法主要是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市场信息对比;引进设备、技术投资与报价要求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等。
(2)查询核实法:是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主要设备和市场价向设备供应部门或招标代理公司查询核实;重要生产装置、设施向同类企业查询了解;引进设备价格及有关税费向进口公司调查落实;复杂的建安工程向同类工程的建设、承包、施工单位征求意见;深度不够或是不清楚的问题直接向原概算编制人员、设计者询问清楚。
(3)联合会审法:联合会审前,可先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部、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审查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进行联合会审。在会审会上,由设计单位介绍概算编制情况及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汇报初审和预审意见。然后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结合对各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所产生的投资增减,逐一核实原概算出现的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认真听取设计单位意见后,实事求是地处理、调整。

4.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审查控制:根据同类工程项目的单位造价及本项目的特点,编制初步设计估算,对方案估算进行分解,编制分部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投资控制指标。
5.设计方案造价估算的可行性比选和风险分析比选:咨询人参与对初步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对不同设计方案造价估算的可行性比选和造价估算的风险分析比选,在满足设计要求和投资控制的前提下,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概算,按有关规定进行概算审核,选取合理的方案。
6.根据概算审核提出优化方案:在概算审核完成后,对上述概算造价提出优化方案,并与委托方、设计单位对优化方案进行讨论并落实。
7.进行造价估算,确保估算金额在委托方之概算费用之内:我公司承诺若概算造价仍不符合委托方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将重复上述工作,直至修改后的设计图纸概算造价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内。
8.如有施工图预算审核
我公司将依据:施工图纸及其说明、现行预算定额或地区单位估价表、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费用定额及取费依据、地区人、材及机预算价格,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核。
首先根据单位工程施工图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然后从预算定额中查出各分项工程相应的定额的单价并将各分项工程量与其相应的定额单价相乘,其积就是各分项工程的价值;再累计各分项工程的价值,即得出各单位工程的定额直接费;然后根据地区的取费标准计算出间接费、利润、税金和其他费用等;后汇总各项费用就得到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汇总各单位工程造价即各单项工程造价。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程序步骤:熟悉施工图纸、了解现场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资料、熟悉预算定额、列出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核算单价,编制补充单价)、计算直接费、工料分析、计算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复核、编写预算造价、复核、编写预算审核说明、装订签章。
9.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咨询方应及时完成设计阶段委托方交办的其它造价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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