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工程造价总目标的主要措施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更新观念,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上来,尤其设计阶段这个关键,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严格控制决算**预算、预算**概算、概算**估算的“三**”现象。
4.2 偏差纠正措施
偏差形成原因有四个方面:客观原因、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
偏差的类型分为四种形式: (1)投资增加且工期拖延;(2)投资增加但工期提前;(3)工期拖延但投资节约;(4)工期提前且投资节约。
偏差纠正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造价**文书是工程造价**实施的终结果,是委托人要求提供的重要诉论证据,因此**文书必须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内容详实。
(一)内 容
案情概况
主要介绍建筑工程概况、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情况,造价纠纷的原因,委托方及委托的要求等。
依据
详细地列出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执行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现场勘验记录、案情调查会议纪要等等。
说明
即依据的说明,如采用的定额、取费类别、材料价格、施工形象进度等等;对有争议部分的实质性问题,根据送鉴材料、现场勘验记录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地评价当事人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结论
根据要求,明确列出属于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结论,并列出适合各造价、单方造价、主要材料消耗量的造价汇总表。
工程造价书(附件一)
这是工程造价主要的附件,应按分别提供,如跨年度工程执行不同版本定额,还应提供分年度的工程造价书。
其它必要的附件,如现场勘验的照片、勘验记录等等。
(二)文书的出具
正式文书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封面和报告的落款处加盖工程造价**机构的印鉴;在工程造价书上加盖人、*二人和复核人的印鉴。
正式文书一般一式四份,分别由委托人、当事人双方、人各执一份。
五、工程造价**人的出庭
工程造价**人执业时,应履行“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诉讼活动的需要,也是**人支持自己出具的结论的需要。
对工程造价**人出庭的一般要求:
(一)人应当按时出庭
(二)应携带**机构和**人的明,开庭时,应当出示。
(三)应携带已出具的有关**报告及资料。
(四)由人负责应答审判人员的提问,其口头表达应依法准确、客观公正、重点**、观点明确。
工程造价**鉴证的一般处理难点:
3.3.5.1、资料提供和阶段审核确认结果书面化
一是审核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谈判*各据一词,互不认可对方的证据材料甚至已认可的资料,审核人员除了要以高**的理论水平和娴熟的实践经验以理服人外,审核依据一般应以当事人双方或是施工期问第三方(例施工监理方)的书面材料为准。例,对部分完工工程施T界面的确认要有当事人双方的书面资料,特别是即将复工的工程,此界面不及时确认便无从认可,会使鉴证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对双方达成一致的结算原则和价格、费用等要及时作书面认可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
3.3.5.2、证据材料有矛盾按有效性的顺序来处理
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内容不一致,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内容不一致,现场、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之间证据矛盾,确认所有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采用证据材料先后有效性顺序及证据材料时间顺序来决定以哪个证据为准,再以此证据展开分析。造价咨询证据材料的有效性顺序如下: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③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签字认可的现场、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往来信涵等;④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⑤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和图纸;⑥有关标准、规定、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其中要注意,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与后续协议部分条款不一致时,应首先请法院界定哪个合约有效;在有效前提下后续协议和现场、会议纪要、往来信函另作出解释顺序的,以后续证据为准。
3.3.5.3、浇捣厚度有争议现场抽样采点
对实际施工量有异议、无法协商或没有确切依据,以到现场抽样采点的平均数值作为结算依据比较客观。
3.3.5.4、停、窝工费用索赔的计算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停、窝工费用索赔的审核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间接损失包括应计、利润、管理费及其他一些间接损失一般不在审价机构的计算范围内;二是在停、窝工责任方不明确的情况下索赔费用可量化至单位时问的损失费用。由于不清楚停、窝工的原因和责任方,不能简单的以施工承包方申请索赔就确认索赔的成立,可等法院认定责任方后按量化的索赔费用来计算;三是把握停、窝工是否在关键线路上,否则是不会影响整个工期的,部分索赔费用不能成立。
由于工程造价**鉴证具有性及严肃性,尤其是在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工程造价审核结果几乎是案件裁决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咨询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造价咨询经验、高**的协调能力、一定的法律知识还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观。的**鉴证咨询工作不仅能使法院的判案结果更具公正性和说服力,同时也能配合**机构维持建筑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
建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般程序可划分为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提交成果文件三个阶段:
3.1工作前期准备
3.1.1接受委托
中介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接受委托。
3.1.2 认真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在合同签订之后,中介机构应尽快认真而详尽地研究有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背景材料、国家的相关法规、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情况资料。
3.1.3建立咨询项目组
中介机构及时构建“咨询项目部”,并进行团队工作职责任务分工。
3.2组织工作开展
(1)组织实施
项目组成员根据大纲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并认真进行组织与协调工作。在各相关部分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系统性的组合与优化工作,并对出现的差异部分进行修正,以此作为基本工作成果。
(2)沟通与调整
为使造价咨询成果较好地符合委托方的要求,满足委托方的需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项目组必须与委托方经常进行必要的沟通。在沟通中重点解决以下二方面的问题:
(a) 原委托合同签订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差异,为此采取的措施及工作安排和工作量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时间变化等;
(b) 造价咨询工作成果与委托方期望结果之间存在的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等;
(c) 将造价咨询成果的主要依据、问题、基本意见等与委托方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听取相关各方有无不同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造价咨询意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
3.3提交造价咨询成果
(1) 交付项目成果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造价机构按双方协议好的方式,将造价成果文件正式交予委托方,委托方对成果文件进行签收。对于全过程造价工作,应当在造价审计工作结束时完成全面的总结报告,按规定报送有关方面。
(2) 总结性工作
造价成果交付委托方后,造价审计机构要进行必要的造价咨询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验和教训等。同时对一些资料、文本等进行归档。
(3)
造价机构在适当的时候,对委托方要进行必要的,一方面了解造价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听取委托方对造价咨询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
的上述工作内容是相互关联的,有些内容之间是互为条件的,有些工作不是一次就能完成好的,可能要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多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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