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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造价公司 造价咨询公司 信杰

    更新时间:2025-03-03   浏览数:582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发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1.00 元/个 起
    工程结算审查方案
    3.2.1工程结算资料程序性审查
    结算资料程序性审查是结算工作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此阶段工作包括收集项目竣工结算审查依据及整理确认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其审查要点应注意审查依据资料的全面性、合理性。对于施工单位送审报价资料应必须做到经项目单位及监理的双方确认,避免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不报、漏报工程造价将来核减的内容,此阶段收集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⑴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⑵ 施工合同、材料设备订货合同、会议记要、往来函件。
    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⑷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⑸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等现场签证资料。
    ⑹ 甲供材料及设备清单、材料及设备价格确认单。
    ⑺ 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
    ⑻ 有关主管部门的法规、文件。
    3.2.2竣工结算实体性审查
    依据上述资料及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对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中提交的清单结算工程量、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结算工程量,对报审结算中的综合单价、人工、材料、设备价差进行审查,对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定额选用、费率的计取等方面均要进行准确性及合规性审查。具体审查原则及方案如下:
    ⑴ 如合同约定按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计量结算,就要按施工图进行重计量核对。在施工过程中按月进度报表及时审核的清单工程量经业主及施工单位签字确定的,结算时按审定的月进度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不再重新核对。
    ⑵ 如招标图纸就是施工图纸,而合同约定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时的清单工程量,则结算审查就不再对中标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进行核对,结算时仅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进行核对。
    ⑶ 在施工过程中按月施工报表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进行审查的,已经过发包人及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的,竣工结算时不再重复核对,直接计入工程结算。
    ⑷ 如发生索赔,先审查索赔原因及合理合规性再审查索赔价格的正确性。
    ⑸ 结算审查工作中纠纷的存在不可避免,作为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应把握好自己的角色,注意工作中纠纷的处理方式,充分掌握审查依据,对于核减内容要做到有理有据。
    ⑹ 与施工单位核对后,编制工程结算初步审查报告,对有争议的问题要进行汇总整理,详尽的说明争议焦点、争议金额以及咨询人建议等。
    为顺利实现建设工程系统目标,实现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必须重视协调管理,使影响目标实现的各方主体**配合,发挥系统整体功能,保证项目的参与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各自目标均实现。
    2.1 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
    对于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可先执行,然后共同寻找切实依据,说明原委,尽量避免误解,以使指令合规,以使项目顺利实施,以使上级检查*。工程实践证明,参建各方目标的顺利实现与业主协调的顺利与否有很大关系。
    2.1.1 重视业主利益,让业主一起积极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实现建设各目标是业主满意的根本所在,业主的指令左右目标的实
    2.1.2 增进业主对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理解和支持,以自身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目标的协调。
    2.1.3 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以科学管理意识达成共识。
    2.2 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
    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都是受业主委托参与工程建设,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顺利,可以确保质量,降低消耗的情况下实现设计意图,并加快进度。
    2.2.1 将项目由设想变成现实的过程中,切实履行设计意图,诚恳听取设计单位意见,配合业主约请设计代表参加工程各项验收。
    2.2.2 工程建设信息的传递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尤其涉及时效性的工程设计变更信息,确保后续变更洽商审查的合规。
    2.2.3 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以合理途径传递,勿擅做主张,主动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沟通,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
    2.3 与承包单位的沟通沟通协调
    承包单位是实现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主体单位,是*直接的建设人,与其协调工作即要有理又要有据,督促其他参建方对其行使直接指令。
    2.3.1 项目建设过程中,即要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又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3.2 既要考虑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和可能遇到的困难,寻找有利于工程进展的切实方案,又要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增进相互的理解,尽量减少对抗和争执。
    工程结算审查原则
    (1)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进行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出具工程结算审查报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发包、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确定建设工程的*终工程造价。
    (2)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并应满足发包、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时限或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充分利用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应按发包、承包双方合同约定,完整、准确地调整工程造价,反映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真实内容。
    (4)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应采用全面审查法,严禁采用重点审查法、抽样审查法或类比审查法等其他方法。
    (5)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文件组成、审查依据、审查要求、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审查内容、审查时效,应执行《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的有关规定。
    (6)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担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其成果文件一般应得到审查委托人、结算编制人和结算审查受托人以及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并签署“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确因非常原因不能共同签署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单独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6材料及设备价格管理
    (1)向委托人提供施工阶段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化的信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特殊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对合同约定的可调价格进行测算分析。
    (2)对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协助委托人进行询质询价工作,,并对材料及设备暂估价的按照委托人拟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测算,提交调整材料及设备暂估价的额度是否**出投资控制的分析报告。
    (3)提醒委托人根据工程进度对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及时做出认质认价,建立材料设备认价单台帐,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4)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结合市场询价,提供材料、设备、系统、工艺等的市场询价服务,每次提供三个以上选项供业主参考,给出相关建议,并协助业主进行价格谈判。
    审核内容包括:
    ①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② 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③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④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⑤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⑥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⑦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⑧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⑨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⑩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3)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应注意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做好工程预付款、计日工、变更和索赔款项的同期支付。
    (4)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和确定应支付金额。
    (5)应及时建议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3.3.8 索赔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会因为开工时间的延误、甲指分包工程质量或工期问题、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或到货时间问题、施工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等等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这些索赔如果控制不好,将会是一笔非常大的费用。我公司在咨询服务过程,注重收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的资料,利用我们在**鉴定工作上的经验,不仅要在工程索赔要求中寻找有利于业主一方的信息及理由,还要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寻找反索赔的事件,以*大努力保护好业主的利益。
    (1)工程索赔处理原则
    ①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工程索赔,注意索赔理由的正当性、证据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② 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承发包合同约定予以审核,或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③ 与各方积极配合,采用合理的索赔计算方法,对于工程索赔加强主动控制,避免索赔费用的扩大。
    ④ 工程索赔的程序应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 50500-2013中*9.13条的规定执行。
    ⑤ 工程索赔价款的计算应遵循下列方法处理:
    ◆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确定;
    ◆ 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确定;
    ◆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工程索赔管理具体工作内容
    ① 在项目过程管理,注意收集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相关资料,注重索赔及反索赔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充分发挥咨询公司作为专业顾问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对总包、*分包和*供应商的索赔或进行分析和计算,注意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反索赔资料和依据,*大程度地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伤害。
    ② 协助甲方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协助甲方审查和协调确定各施工单位的索赔与反索赔。
    ③ 对所有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在确认前进行费用测算、提交分析成果,规避风险。
    ④ 与业主、监理、共同研究确定费用较大索赔,提交解决方案。
    3.3.7 暂估项管理
    招标文件中的“专业工程暂估项”一般指分包工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合施工进度进行预算标底编制或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工作流程同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分包工程招标采购计划;
    (2)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3)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形式;
    (4)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5)编制分包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6)对投标报价进行清标;
    (7)协助业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8)针对合同中的暂估项,协助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程序及时确认并调整量差或价差,并及时体现在项目动态成本报告中。
    陕西造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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