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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信杰工程预算有限公司(xaxzzj.b2b168.com)是一家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代做标书公司、造价预算公司、标书制作公司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全国服务热线:13359241995。西安信杰工程预算有限公司资质齐全,服务优质,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也积累了自成一体的宝贵经验。费用透明,免费咨询!

    服务好的造价公司哪家质量好 造价咨询公司

    更新时间:2025-03-03   浏览数:158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发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1.00 元/个 起
    重视档案管理
    (1)依照《***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档案收集制度、统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
    (2)工程造价技术档案可分为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两类。过程文件应按照造价咨询项目的类别各**订文件目录。主要包括:委托服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施工过程中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款、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成果文件包括: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支付文件,工程索赔处理报告,工程结算。
    (3)工程造价技术档案按委托服务合同建立,按服务项目分类整理归纳。
    (4)工程造价技术档案过程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5年;成果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10年。
    3.3.7 暂估项管理
    招标文件中的“专业工程暂估项”一般指分包工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合施工进度进行预算标底编制或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工作流程同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分包工程招标采购计划;
    (2)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3)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形式;
    (4)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5)编制分包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6)对投标报价进行清标;
    (7)协助业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8)针对合同中的暂估项,协助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程序及时确认并调整量差或价差,并及时体现在项目动态成本报告中。
    工程结算审查方案
    3.2.1工程结算资料程序性审查
    结算资料程序性审查是结算工作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此阶段工作包括收集项目竣工结算审查依据及整理确认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其审查要点应注意审查依据资料的全面性、合理性。对于施工单位送审报价资料应必须做到经项目单位及监理的双方确认,避免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不报、漏报工程造价将来核减的内容,此阶段收集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⑴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⑵ 施工合同、材料设备订货合同、会议记要、往来函件。
    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⑷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⑸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等现场签证资料。
    ⑹ 甲供材料及设备清单、材料及设备价格确认单。
    ⑺ 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
    ⑻ 有关主管部门的法规、文件。
    3.2.2竣工结算实体性审查
    依据上述资料及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对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中提交的清单结算工程量、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结算工程量,对报审结算中的综合单价、人工、材料、设备价差进行审查,对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定额选用、费率的计取等方面均要进行准确性及合规性审查。具体审查原则及方案如下:
    ⑴ 如合同约定按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计量结算,就要按施工图进行重计量核对。在施工过程中按月进度报表及时审核的清单工程量经业主及施工单位签字确定的,结算时按审定的月进度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不再重新核对。
    ⑵ 如招标图纸就是施工图纸,而合同约定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时的清单工程量,则结算审查就不再对中标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进行核对,结算时仅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进行核对。
    ⑶ 在施工过程中按月施工报表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进行审查的,已经过发包人及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的,竣工结算时不再重复核对,直接计入工程结算。
    ⑷ 如发生索赔,先审查索赔原因及合理合规性再审查索赔价格的正确性。
    ⑸ 结算审查工作中纠纷的存在不可避免,作为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应把握好自己的角色,注意工作中纠纷的处理方式,充分掌握审查依据,对于核减内容要做到有理有据。
    ⑹ 与施工单位核对后,编制工程结算初步审查报告,对有争议的问题要进行汇总整理,详尽的说明争议焦点、争议金额以及咨询人建议等。
    职业规范方案
    2.1做好工作前期准备
    2.1.1加强沟通,了解情况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项目情况,对工作内容有关要求、双方的**、义务等都有了较为清楚的界定。
    2.1.2进驻咨询现场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进驻现场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进入现场后严格执行造价咨询行业及企业现场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相关工作。
    2.1.3认真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进驻现场接收相关资料后,造价咨询项目组尽快认真而详尽地研究有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背景材料、国家的相关法规、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情况资料。
    2.2踏勘现场进一步了解工程情况
    在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踏勘现场,进一步了解工程情况。
    2.2.1组织实施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成员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在各相关部分工作完成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系统性的组合与优化工作,并对出现的差异部分进行修正,以此作为基本工作成果。
    2.2.2咨询工作记录
    造价人员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作出详细的、准确的记录,并且写明资料的来源。
    对用以证明造价咨询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可以通过复印、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
    造价人员参加有关会议时,对涉及造价相关事项的会议内容,应当作出记录。
    造价服务人员收集的证明材料,经过当事人核阅,并且签名、盖章。
    2.3实行定期关于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
    2.3.1实行定期现场检查制,公司派*造价人员到现场检查造价咨询工作进展情况,了解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
    2.3.2我公司在服务期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拟派公司技术负责人参会,了解造价工程师的服务质量情况、对交换意见中问题的把握情况、协调沟通情况以及服务态度等,加强对项目造价服务情况的全面掌控。
    2.4及时沟通与调整
    为使咨询结果较好地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在造价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必须与委托方定期进行必要的沟通。
    2.5及时提交咨询结果
    2.5.1起草咨询报告,征求委托单位意见
    征求委托单位的意见。
    2.5.2交付项目成果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将造造价咨询成果正式交予委托方。
    2.6认真进行总结性工作
    造价咨询成果交付委托方后,项目组进行必要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验和教训等。同时对一些资料、文本等进行归档。
    2.7实行业务回访制
    2.7.1实行造价咨询服务回访制。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结束后,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要进行必要的回访,一方面了解造价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听取委托方对造价咨询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
    2.7.2可采取当面沟通或电话回访方式回访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回访中真实记录咨询成果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产生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收集委托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
    2.8制定特别紧急事项业务处理程序
    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我公司在特别紧急事项的业务处理上,公司各部门(包括办公室)积极配合,保证业务的顺畅进行,确保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2.8.1对于委托方委托的特别紧急事项,我公司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不**过2小时到达、接收委托项目;
    2.8.2接受特别紧急事项后,根据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立即安排相应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视项目情况分若干小组,在人员配置上保证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8.3根据委托方要求的完成时间倒排计划,计划编排具体到每日的造价咨询服务进度要求,每日检查造价咨询项目组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造价咨询服务进度的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对造价咨询服务人员进行调增;
    2.8.4安排复核人员提早介入,随审计进展进行复核,缩短审核程序时间;
    2.8.5出具初步造价咨询意见后,立即通知委托方联系人,确定交换意见时间,交换意见定稿后,1日内出具正式造价咨询报告。
    2.9制定及时、准确进行咨询结果要素传递及信息反馈的具体措施
    2.9.1为认真做好与委托方的沟通,指派专人与委托方联系,促进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造价咨询结果要素的传递和信息反馈,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如会面汇报、专人传送、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图片、会商等。
    2.9.2对咨询成果派专人传送;对造价咨询服务中的所要求的重要*,派专人获取;一般性资料可采取上述方式中的其他方式获取,但*终*资料要求为非传真件、经当事人核阅,并且签名、盖章的有效证明资料。
    保密措施
    1.1在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委托方因其业务所需的保密要求,可与委托方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1.2保证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由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传送或交付给我方的任何商业、行政或其他相关信息、文件、资料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1.3维护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我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不将这些保密信息披露给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本项目组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1.4在保密期限内应以严格保密的态度、方式对待保密信息,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预防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1.5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在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本身和合同中的任何内容,以及对方在合同准备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将前述资料或信息披露给与披露方有合约关系的第三方除外;对所知悉的该工程筹资情况、建筑结构等一切建设单位内部的秘密严格保密,不以任何形式传播、扩散。
    1.6对参加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 委托审计协议履行完毕,对所获悉的建设方秘密仍负有*保密责任。
    为顺利实现建设工程系统目标,实现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必须重视协调管理,使影响目标实现的各方主体**配合,发挥系统整体功能,保证项目的参与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各自目标均实现。
    2.1 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
    对于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可先执行,然后共同寻找切实依据,说明原委,尽量避免误解,以使指令合规,以使项目顺利实施,以使上级检查*。工程实践证明,参建各方目标的顺利实现与业主协调的顺利与否有很大关系。
    2.1.1 重视业主利益,让业主一起积极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实现建设各目标是业主满意的根本所在,业主的指令左右目标的实
    2.1.2 增进业主对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理解和支持,以自身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目标的协调。
    2.1.3 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以科学管理意识达成共识。
    2.2 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
    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都是受业主委托参与工程建设,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顺利,可以确保质量,降低消耗的情况下实现设计意图,并加快进度。
    2.2.1 将项目由设想变成现实的过程中,切实履行设计意图,诚恳听取设计单位意见,配合业主约请设计代表参加工程各项验收。
    2.2.2 工程建设信息的传递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尤其涉及时效性的工程设计变更信息,确保后续变更洽商审查的合规。
    2.2.3 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以合理途径传递,勿擅做主张,主动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沟通,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
    2.3 与承包单位的沟通沟通协调
    承包单位是实现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主体单位,是*直接的建设人,与其协调工作即要有理又要有据,督促其他参建方对其行使直接指令。
    2.3.1 项目建设过程中,即要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又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3.2 既要考虑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和可能遇到的困难,寻找有利于工程进展的切实方案,又要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增进相互的理解,尽量减少对抗和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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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9 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中注重收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将每个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进行登记,如工程范围、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等,以便随时查阅并掌握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合同价款、进度款支付原则及工程结算原则,为竣工结算打好基础,具体工作如下:
    (1)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条款有关的工程会议。
    (2)审查完善施工合同。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也是我们咨询服务的一项工作内容,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进行审核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些条款签订的结果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控制。需要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 **部分 协议书
    ◆ 审查工程承包范围所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
    ◆ 审查合同工期所填写的开竣工日期及工期总日历天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 审查合同价款所填写的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或清标后甲乙双方确认的金额一致。
    ② *三部分 **条款
    ◆ 审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 审查发包人工作内容是否与投标报价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是否有不属于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 审查承包人工作内容是否与投标报价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是否有属于承包人的工作内容而没有进行约定;
    ◆ 审查工期延误的约定是否合理;
    ◆ 审查合同价款采用的方式、包括的风险范围、调整办法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否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甲方的要求一致;
    ◆ 审查工程预付款额度、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审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是否符合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
    ◆ 审查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办法及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因素;
    ◆ 审查工程变更的约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
    ◆ 审查违约责任是否填写到位;
    ◆ 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协助委托人编写补充条款。
    (3)建立并随时更新合同台帐,及时反映合约规划中所列的每个合同的签约及履约情况。
    (4)协助甲方进行合同补充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
    (5)对合同条款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重点分析及分类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公正、公平地平衡甲方、承包单位双方利益,并尽可能保护委托方的利益,确**项目在法律及合同保护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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