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控制在±3%,无重大缺项漏项(缺漏项对造价的影响不**过1%)。
1.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批复的投资概算制定工程的投资控制目标值,分解各分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通过施工阶段实施过程的审核,使各分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目标值内。将合同履行情况及投资目标控制情况,定期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3竣工结算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投资额×批复的基本预备费费率为建安工程造价的*高控制额。审定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不**过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投资额。
1.4竣工决算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工程投资的*高控制额。经审核的工程竣工决算*终确定的全部工程投资,不突破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额。

重视档案管理
(1)依照《***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档案收集制度、统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
(2)工程造价技术档案可分为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两类。过程文件应按照造价咨询项目的类别各**订文件目录。主要包括:委托服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施工过程中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款、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成果文件包括: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支付文件,工程索赔处理报告,工程结算。
(3)工程造价技术档案按委托服务合同建立,按服务项目分类整理归纳。
(4)工程造价技术档案过程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5年;成果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10年。

为顺利实现建设工程系统目标,实现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必须重视协调管理,使影响目标实现的各方主体**配合,发挥系统整体功能,保证项目的参与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各自目标均实现。
2.1 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
对于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可先执行,然后共同寻找切实依据,说明原委,尽量避免误解,以使指令合规,以使项目顺利实施,以使上级检查*。工程实践证明,参建各方目标的顺利实现与业主协调的顺利与否有很大关系。
2.1.1 重视业主利益,让业主一起积极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实现建设各目标是业主满意的根本所在,业主的指令左右目标的实
2.1.2 增进业主对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理解和支持,以自身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目标的协调。
2.1.3 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以科学管理意识达成共识。
2.2 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
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都是受业主委托参与工程建设,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顺利,可以确保质量,降低消耗的情况下实现设计意图,并加快进度。
2.2.1 将项目由设想变成现实的过程中,切实履行设计意图,诚恳听取设计单位意见,配合业主约请设计代表参加工程各项验收。
2.2.2 工程建设信息的传递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尤其涉及时效性的工程设计变更信息,确保后续变更洽商审查的合规。
2.2.3 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以合理途径传递,勿擅做主张,主动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沟通,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
2.3 与承包单位的沟通沟通协调
承包单位是实现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主体单位,是*直接的建设人,与其协调工作即要有理又要有据,督促其他参建方对其行使直接指令。
2.3.1 项目建设过程中,即要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又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3.2 既要考虑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和可能遇到的困难,寻找有利于工程进展的切实方案,又要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增进相互的理解,尽量减少对抗和争执。

审核内容包括:
①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② 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③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④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⑤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⑥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⑦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⑧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⑨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⑩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3)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应注意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做好工程预付款、计日工、变更和索赔款项的同期支付。
(4)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和确定应支付金额。
(5)应及时建议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3.3.7 暂估项管理
招标文件中的“专业工程暂估项”一般指分包工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合施工进度进行预算标底编制或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工作流程同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分包工程招标采购计划;
(2)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3)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形式;
(4)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及审查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5)编制分包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6)对投标报价进行清标;
(7)协助业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8)针对合同中的暂估项,协助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程序及时确认并调整量差或价差,并及时体现在项目动态成本报告中。

清单准确性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控制在±3%,无重大缺项漏项(缺漏项对造价的影响不**过1%)。
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质量监督控制应贯穿在工程建成和体系运行的全过程。
(1)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敦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确认。
(2)监督检查工程勘察的深度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或为套取工程量严重**出规范要求;
(3)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设计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图纸设计深度是否符合每个阶段的要求,施工图是否经过强制审图后对外发布。
(4)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涉及基础地基、主体结构等设计变更是否经过严格的签批手续,必要的是否经过*论证或审图部门的审查,并是否按其意见进行调整。
(5)监督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其执行是否有效。
(6)监督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
(7)监督检查拟分包的工程任务是否允许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任务的专业资质、质量管理水平和特殊工种能力,必要时调查核实拟申报的是否达到专业工程的要求。
(8)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补。
(9)监督检查各单项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其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内容及依据是否正确。
(10)监督检查是否有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对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3.3.6材料及设备价格管理
(1)向委托人提供施工阶段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化的信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特殊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对合同约定的可调价格进行测算分析。
(2)对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协助委托人进行询质询价工作,,并对材料及设备暂估价的按照委托人拟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测算,提交调整材料及设备暂估价的额度是否**出投资控制的分析报告。
(3)提醒委托人根据工程进度对暂估价材料及设备及时做出认质认价,建立材料设备认价单台帐,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4)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结合市场询价,提供材料、设备、系统、工艺等的市场询价服务,每次提供三个以上选项供业主参考,给出相关建议,并协助业主进行价格谈判。
保密措施
1.1在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委托方因其业务所需的保密要求,可与委托方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1.2保证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由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传送或交付给我方的任何商业、行政或其他相关信息、文件、资料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1.3维护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我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不将这些保密信息披露给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本项目组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1.4在保密期限内应以严格保密的态度、方式对待保密信息,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预防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1.5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在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本身和合同中的任何内容,以及对方在合同准备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将前述资料或信息披露给与披露方有合约关系的第三方除外;对所知悉的该工程筹资情况、建筑结构等一切建设单位内部的秘密严格保密,不以任何形式传播、扩散。
1.6对参加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 委托审计协议履行完毕,对所获悉的建设方秘密仍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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